为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学院(人文与科技训育中心)科长队伍建设,根据学校党委《关于2021年度科长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方案》(川职院委〔2021〕107号)规定,为开展创新创业学院(人文与科技训育中心)科长的选任工作,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。
一、职位与职数
创新创业学院(人文与科技训育中心)创新创业教研室主任1名。
二、任职条件
符合《关于2021年度科长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方案》(川职院委〔2021〕107号)(见附件)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。
三、选任方式与程序
采取组织选拔方式,按照《关于2021年度科长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方案》(川职院委〔2021〕107号)所规定的程序进行。
四、选拔范围
从创新创业学院(人文与科技训育中心)人员中选拔。
五、岗位职责
创新创业教研室主任:主要负责全校创新创业思维训练的课程建设,师资队伍建设,创新创业课程安排、管理及督导,专兼职教师的管理及培训,学生的日常训育等。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,大学生“众创空间”、大学生创业一条街,创新VR实训室、创业沙盘实训室、创业心理实训室等基地及实训室的建设、管理及活动工作。
六、干部选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
组长:徐凤
成员:邓馥郁、胥梦桃、徐艺凌
七、工作要求
1.严格执行上级干部选拔有关政策和《关于2021年度科长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方案》(川职院委〔2021〕107号)文件精神,坚持用好的制度、好的作风选人,选作风好的人,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,坚持原则,公道正派,深入细致,如实反映相关情况,严肃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。
2.提高考察质量,注意引导谈话人用事实说明观点,所谈不足要有依据;注意听取不同意见,对反映的具体问题特别是有关廉洁、作风等方面的问题,及时了解清楚,不留疑问。
3.切实做好推荐考察情况的汇总、记录等工作,按照分工安排随时注意收集整理考察对象的相关材料。团结合作,充分发扬民主,互通情况,及时研究疑点问题。
4.严格遵守干部选任有关要求,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,严格保密。
创新创业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党支部
2021年12月6日